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于2018年11月12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园)中线公路工程档案服务采购(440605-201806-210706-0008)(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询问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疑问1:招标文件第3-4页”商务部分“评分因素第1点“拟投入设备情况”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购买设备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发票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其发票购买方名称必须为投标人名称。
请问:本项目设备要求在招标公告发布前购买并出具发票,因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设备比较少用到,且价格昂贵,一般的投标人不可能预先购买相关设备。鉴于此,是否可以对部分价格高的设备采用投标承诺,标后提供的方式,或投标时提供设备租赁合同作为评分依据?
回复1:不可以,请按招标文件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购买设备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发票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其发票购买方名称必须为投标人名称。否则“拟投入设备情况”的要求不予确认。
疑问2:招标文件第4页第3点“道路建设项目档案业绩”要求:须同时提供档案服务合同扫描件及项目验收证明书扫描件(指整项目交工验收证书或档案局出具的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文件)。
请问:(1)因为档案服务合同涉及到合作双方机密,是否只提供合同首页及签署页?(2)须“提供整项目交工验收证书”,因公路建设项目通常为分标段(如主体工程、绿化、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设施等)建设招标,而项目交工验收时也只是分标段交工验收而无整项目交工验收,这种情况下,是否可只提供投标人服务标段的交工验收证书?
回复2:(1)不可以只提供合同首页及签署页,提供的资料须反映出获此得分所对应的体现项目特征、规模的信息。(2)不可以只提供投标人服务标段的交工验收证书。须按招标文件要须提供整项目全部标段交工验收证书。
疑问3:招标文件第76页第2点“项目业绩介绍”表格中“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请问:其“合同金额”是指项目档案服务合同金额还是按照评标信息商务部分的第3点“道路建设项目档案业绩”中提到的项目投资规模金额?
回复3:按照招标文件第5页的评标信息商务部分的第3点“道路建设项目档案业绩”中的项目名称、项目投资规模来填写。
疑问4:2013年前签约的道路建设档案服务项目,但在2013年以后才完成档案验收工作,该项目本次可否作为投标的业绩?
回复4:可以,根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的“道路建设项目档案业绩”中针对“2013年以来开展过以下规模项目档案服务工作”进行评审,整项目交工验收证书或档案局出具的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文件为2013年以后均可。
疑问5:由联合体中标的道路建设档案服务项目,只是系统软件由联合体单位负责开发,而档案服务这块主体工作全是由我公司负责的的项目,本次也是否可作为投标的业绩?
回复5:根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的“道路建设项目档案业绩”中并无限制提供业绩的单位。仅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业绩均可。
疑问6:项目交工验收证书(但未完成档案验收的项目)可以等同于档案局出具的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文件吗?
回复6:可以,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须同时提供档案服务合同扫描件及项目验收证明扫描件(指整项目交工验收证书或档案局出具的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疑问7:档案服务实际办公地址与公司注册地址不一致,但有文件材料可证明档案服务实际办公地址符合投标要求的可以吗?
回复7:根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分的“售后服务方案”中要求的证明材料为“须同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地址至采购人单位最短驾车线路百度截图、售后服务方案、营业执照扫描件(若售后服务机构办公场地并非投标人自有的,还需提供其合同协议扫描件)及场地真实照片等作为证明材料,需清晰标注距离数据)”,请知悉。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4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艾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小姐,梁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6333431,8628484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
联系人:陈淑仪 |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
传真:0757-81993027 | 邮编:528000 |
(三)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二号 |
联系人:闵雯 | 联系电话:0757-86227221 |
传真:0757-86226979 | 邮编:5282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