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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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30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受 南雄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 南雄市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8-146037-0021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雄市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2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 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

3) 本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六、供应商资格: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830日至2018年96日期间(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解放路29号华林大厦七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8月30日 至 2018年09月0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解放路29号华林大厦七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0920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浈江区解放路29号华林大厦七楼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809201430

十一、开标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解放路29号华林大厦七楼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8 月 30 日 至 2018 年 09 月 0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1-860221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1-393628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联系人:陈淑仪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传真:0757-81993027 邮编:528000
(三)采购人:南雄市人民法院 地址:南雄市新城林荫西路11号
联系人:王文森 联系电话:0751-3936288
传真:0751-3866203 邮编:5124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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