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委托,对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南庄法庭及新城知识产权法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C-18JC064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南庄法庭及新城知识产权法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873,041.13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南庄法庭及新城知识产权法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
一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验收完成并交付使用 |
2.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含有燃气灶具)。
5.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 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8日期间(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2层A区(名雅豪庭旁电梯直上2A)】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1.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谈判文件提交时间:2018年5月7日14时15分—14时45分。
八、谈判文件提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2层A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谈判文件提交截止及谈判时间:2018年5月7日14时45分。
十、谈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2层A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自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8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0号
联系人:孔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07907: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2层A区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传真:0757-81279048 邮政编码:528000
3. 采购项目联系人:艾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附件:招标文件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