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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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政策咨询研究项目更正公告
日期:2018.02.06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于2018年02月02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政策咨询研究项目(440600-201801-211001-0004)(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采购项目内容调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第10页新增内容:

八、现场演示

1. 演示内容详见《技术部分评分表》制作PPT内容演示,结合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横向比较评分

2. 演示过程中所需硬件设备由投标人自行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只提供投影设备;

3. 各投标人须委派指定的人员进行演示,人数不多于 2人,各投标人演示时间为20分钟内。

4. 投标人演示顺序以投标人签到顺序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第57页投标文件格式12“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备注原内容:“上项目可以重复计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证明作证明材料,原件核查”修改为“上项目可以重复计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加盖用户公章的证明作证明材料,原件核查”。

(三)原招标文件第58页投标文件格式13“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一览表”备注原内容:“1.项目人员:[同一个项目获得多个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别计算得分,同一级别获多个奖项的,按一个级别计算得分,须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六个月的社保作证明材料作证明材料]。2.其他人员:[人员可以重复计分,须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六个月的社保作证明材料]。”修改为“1.[同一个项目获得多个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别计算得分,同一级别获多个奖项的,按一个级别计算得分,须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六个月的社保作证明材料]。2.[以上人员可以重复计分,须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六个月的社保作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80305093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区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12080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2层A区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传真:0757-81993027 邮编:528000
(三)采购人: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
联系人:黎晓斯 联系电话:0757-82285525
传真:0757-82285525 邮编:528000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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