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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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实验室建设项目(第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7.11.09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受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实验室建设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GDZC-17GZ158  

二、项目名称: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实验室建设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57,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实验室建设项目

1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

2.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27日期间(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2A区(名雅豪庭旁电梯直上2A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309时00分—9 时30分。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青松一街14号4楼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顺德会议室。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30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青松一街14号4楼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顺德会议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自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6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1. 采购人: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胜东路

      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0757-22328570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2A

      联系人: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传真:0757-81279048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gdzczb@126.com

      采购项目联系人:艾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附件:招标文件

      委托协议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一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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