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二、采购项目编号:GDZC-17DY107
三、采购项目名称:容奇粮库粮食出入库机械设备(第三次)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54,400.00元
五、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拟采购移动式汽车散料接收机、移动式包散两用登高输送机、移动式包散两用登高输送机、移动式包散两用登高输送机、移动式粮食风选机、移动登高前伸缩输送机及移动式刮板扒粮机共7款设备。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采购代理机构于2017年8月24日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sggzy.cn)、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zczb.com)上公布第一次项目招标文件,但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4日09:30)止,现场没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投标人不足法定三家,因此第一次项目采购失败;于2017年9月20日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sggzy.cn)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zczb.com/)上公布第二次项目招标文件,但至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29日17:00)止,第二次项目响应供应商只有一家,不足法定三家。两次招标情况均只有一家响应供应商按时递交投标保证金,公司名为:吴江市胜天包装输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一)供应商名称:吴江市胜天包装输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二)供应商地址:盛泽镇胜天经济开发区8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赵闽、王桂珍、王小美。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由于本项目两次招标失败,考虑到招标人工作时间及要求,专家一致决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自(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017年10月25日至 2017年11月1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三洲粮库路3号
联系人:韦先生 联系电话:0757-2362698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2层A区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传真:0757-81993027 邮编: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招标人) :韦先生 联系电话:0757-23626981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发布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