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佛山市垦造水田项目工程复核(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GDZC-24JC191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垦造水田项目工程复核(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82,855.14(采购包一:747,769.62)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采购包一 |
三水区已完工垦造水田项目工程复核 |
一项 |
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一年 |
747,769.62 |
2. 项目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以上如有更新,以最新执行。
(2)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须符合本服务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五、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具有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资质证书。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 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7日期间(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向gdzcbm@vip.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Word版和付款凭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获取标书款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请备注191+单位缩写),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 须按磋商文件售价以汇款存入以下账户:
银行户名: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银行账号:392060100100155323
咨询电话:0757-81993027。
2.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和付款凭证(须显示转账单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日09时00分—09时30分。
八、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24年12月2日09时30分。
十、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
十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温馨提示:为减少纸张浪费,节约环保,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请双面制作。
十三、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366024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0757-81279048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gdzczb@126.com
3. 采购项目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4. 财务电话(开票等咨询):18925945785
十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zczb.com/)。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