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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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回龙镇农业物流配套种植基地基础设施项目(楼下村枫树岭示范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0.23
项目概

新丰县回龙镇农业物流配套种植基地基础设施项目(楼下村枫树岭示范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C—SG24JC074

项目名称:新丰县回龙镇农业物流配套种植基地基础设施项目(楼下村枫树岭示范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77,855.1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新丰县回龙镇农业物流配套种植基地基础设施项目(楼下村枫树岭示范区)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877,855.1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新丰县回龙镇农业物流配套种植基地基础设施项目(楼下村枫树岭示范区)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77,855.1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新丰县回龙镇农业物流配套种植基地基础设施项目(楼下村枫树岭示范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新丰县回龙镇农业物流配套种植基地基础设施项目(楼下村枫树岭示范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2024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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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丰县回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韶关市新丰县回龙镇人民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15902073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韶关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良村公路38号良村财富广场A栋16层C号房

联系方式:0751-8602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751-8602216

韶关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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