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的委托,拟对顺德教育城域网安全整改服务项目(2024)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C-24JC155
二、采购项目名称:顺德教育城域网安全整改服务项目(2024)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00,000.00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顺德教育城域网安全整改服务项目(2024) |
一项 |
自合同签订生效并正式提供服务之日起一年 |
600,000.00 |
2.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以上如有更新,以最新执行。
(2)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五、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 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响应,属同一总公司的分/支公司只允许一家分/支公司参加本次响应【若分公司响应: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 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邮箱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5日期间(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向gdzcbm@vip.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和汇款凭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咨询电话:0757-81993027。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 标书款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请备注155+单位缩写),汇款信息如下:
(1) 银行户名: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2)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银行账号:392060100100155323
2.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和付款凭证(须显示转账单号)。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9月29日09时00分—09时30分。
八、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24年9月29日09时30分。
十、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
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温馨提示:为减少纸张浪费,节约环保,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请双面制作。
十三、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大门路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57-22912826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0757-81279048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gdzczb@126.com
3. 采购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4. 财务电话(开票等咨询):18925945785
十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zczb.com/)。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