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中采招标有限公司受粤北第三人民医院委托,对康复治疗科小卖部和日杂用品(五金、办公用品、日常用品等)供应服务供应商招选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C-SG23JC095
二、采购项目名称:康复治疗科小卖部和日杂用品(五金、办公用品、日常用品等)供应服务供应商招选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40,000.00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元) |
包组一 |
康复治疗科小卖部供应服务供应商招选 |
1项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期满后未确认次年度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期顺延至新的供应商合同生效为止),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时间或金额先到为准。 |
¥220,000.00 |
包组二 |
日杂用品(五金、办公用品、日常用品等)供应服务供应商招选 |
1项 |
¥420,000.00 |
2.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以上文件如有最新,按最新的执行。
4.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工商个体户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响应)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中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工商个体户须提供营业执照。
(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管理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所属行业:零售业)。
(4)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工商个体户证明文件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供应商资格(适用于各包组):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承诺函》。
4. 所投包组一的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可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 按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邮箱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7日期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向sgzczb@126.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和付款凭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 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
2) 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提交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六、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01月05日9时00分—9时30分。
七、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韶关市浈江区良村公路38号良村财富广场A栋16C会议室。
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磋商时间:2024年01月05日9时30分。
九、磋商地点:韶关市浈江区良村公路38号良村财富广场A栋16C会议室。
十、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1. 采购人:粤北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广东省乐昌市乐城街道公主下路48号
联系电话:0751-5566963
2. 采购代理机构:韶关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良村公路38号良村财富广场A栋16C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0751-8602216
传真:0751-8602216 邮政编码:512000
3.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1-8602216
韶关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