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北滘医院)委托,对佛山市顺德区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北滘医院)2024年新一周期医用气体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C-23JC226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北滘医院)2024年新一周期医用气体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6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项目预算 (人民币 元) |
2024年新一周期医用气体采购 |
一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成交供应商接采购人供货通知后2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交货和验收;如有紧急订单,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沟通协商解决。 |
460,000.00 |
2.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上标准如有最新,以最新的为准。
(2)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五、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是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如是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① 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
②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磋商截止时间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3) 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磋商截止时间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是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是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是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是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是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1)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 联合体磋商的供应商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6.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如是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则联合体各方须按照《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承担特定工作的供应商具有相应资质,只需其中一方具备以下资质即可):
1) 须是医用液氧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参与磋商:
① 如是医用液氧的生产企业参与磋商,须具备药监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证书许可范围应包含:医用氧(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② 如是医用液氧的经营企业参与磋商,须具备药监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许可范围应包含:医用氧(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 须具备医用瓶装其他分装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广东省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 须具备交通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如有委托运营方,而提供供应商与委托运营方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4) 须具有国家或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为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不需要提供该证明)(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1日期间(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向gdzcbm@vip.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Word版和付款凭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
获取标书款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请备注226+单位缩写),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汇款信息如下:
银行户名: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银行账号:392060100100155323
咨询电话:0757-81993027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和付款凭证(须显示转账单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七、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12月26日09时00分—09时30分。
八、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
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磋商时间:2023年12月26日09时30分。
十、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
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温馨提示:为减少纸张浪费,节约环保,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请双面制作。
十三、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北滘医院)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诚德路8号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26601987
邮编:528000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0757-81279048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gdzczb@126.com
3.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4. 财务电话(退保证金及开票等咨询):18925945785
十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zczb.com/)。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请点击下载附表: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