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南海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GDZC-23JC068
二、项目名称:南海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项目
三、预算金额(元):922,000.00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南海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项目 |
一项 |
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1年 |
922,000.00 |
2. 项目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以上如有更新,以最新执行。
五、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① 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
②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响应截止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能反应资信证明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3) 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 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2日期间(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向gdzcbm@vip.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Word版和付款凭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获取标书款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请备注068+单位缩写),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 须按磋商文件售价以汇款存入以下账户:
银行户名: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银行账号:392060100100155323
咨询电话:0757-81993027
2.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和付款凭证(须显示转账单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4月17日15时00分—15时30分。
八、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23年4月17日15时30分。
十、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
十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温馨提示:为减少纸张浪费,节约环保,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请双面制作。
十三、请供应商特别注意: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4号环保大厦
联系电话:0757-86393604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传真:0757-81279048 邮政编码:528000
十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采购人网站(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cgldw/ssthjjnhfj/zwgk/cgzb/cgxx/)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zczb.com/)。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
点击下载附表: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