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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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从镇重点教育项目(三乐路以北,华阳南路以西)厂房拆除项目竞价文件澄清修改通知(1)
日期:2022.11.21

致各竞价人:

澄清修改通知(1”为乐从镇重点教育项目(三乐路以北,华阳南路以西)厂房拆除项目竞价文件的修改说明,该修改书将构成竞价文件的一部分,对竞价人有约束力,竞价文件中与下述相关内容相应修改。

一、修改部分

1、竞价文件第5页中要求“竞价人最多只能派2人(法定代表人和1名陪同人员)参加本次竞价会议”,修改为:竞价人最多只能派1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本次竞价会议”。

2、竞价文件第5页中对现场竞价人的要求“3.在竞价会议时间截止前,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达竞价会议现场并参与竞价会议,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二代身份证)检查核对,如未能提供,发包人有权拒绝其竞价。”修改为:“3.在竞价会议时间截止前,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到达竞价会议现场并参与竞价会议,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二代身份证)检查核对,如未能提供,发包人有权拒绝其竞价。”

3、竞价文件第5页中竞价规则中对举牌的要求“竞价人应价,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举号牌,不能由陪同人员代替举牌”。修改为:“竞价人应价,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举号牌”。

4、竞价文件第33页中“声明”格式修改为“附件1”(详见附件1)

5、竞价文件第34页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修改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澄清和补遗文件是对竞价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竞价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相应修改或补充,竞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有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澄清和补遗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竞价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和补遗书为准。

3、若本澄清修改通知(1)与竞价文件或后续的补遗、修改、澄清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4、本项目的领取竞价文件截止时间、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接收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及现场竞价时间不变。

发包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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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盖章

澄清修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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