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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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污染治理项目
日期:2017.06.01
        

一、采购人: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608-201706-1014-0002
三、采购项目名称:水污染治理项目(投资建设)——三水区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项目(一期)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74,451,9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说明
     根据《关于协调佛山市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会议纪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150号)、《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工作的函》(三府函〔2016〕34号)等相关文件,三水区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由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作为采购人,采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模式,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人,由成交人承担整个项目的投(融)资、工程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并确保项目工程符合规划、建设、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要求。成交人需全力开展和全程跟进落实项目建设有关工作,抢抓时间,积极推进工程建设,严把工程质量关、材料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明确项目建设、移交和支付等具体事项。      
     2.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项目内容:水污染治理项目(投资建设)——三水区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项目(一期)投(融)资、建设等工作。
     项目规模:根据项目用地落实情况,分阶段实施。水污染治理项目(投资建设)——三水区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项目(一期)的总投资约为2亿多元,包括在西南街道、白坭、芦苞、云东海、大塘、南山、乐平等7个镇街投资建设316座农村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污水主管网。2019年底前实现全区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二期工程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适时开展。
     3.工程质量要求:
     建设项目至少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4.运营、绩效要求
    (1)设计规模共计1.25万吨/日,且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标准不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B标准。2018年底前实现全区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
    (2)建成的农村分散污水处理设施的有效运行率须达到80%。
     5.服务要求:
     要全力开展和全程跟进落实三水区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的投(融)、工程建设等工作。抢抓时间,积极推进工程建设;严把工程质量关、材料质量关,在建设用地落实的基础上,2017年底完成100个分散式处理设施的建设任务,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覆盖。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2.说明
    根据《关于协调佛山市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会议纪要》(【2016】150号)中的议定事项,三水区以购买服务或区政府委托形式,委托全资国有的市环境保护投资公司(筹)特许经营。
    佛山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前期已对三水区农村生活污水相关工作进行过认真梳理,并进行了相关的调研了解,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该公司目前已在佛山市三水区和高明区建成38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具备丰富的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经验,且得到相关部门对其工作的认可。该公司拥有环境研究院和国家级监测中心,在环保方面具有良好的研发和监测能力,在工程项目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确保农村污水项目的顺利实施。鉴于本项目建设任务重,时间紧迫,该公司能保障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该项目的实施。
    由于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性质特殊,且实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求高,涉及的范围广,牵涉的资金量大,对社会稳定存在一定的风险。供应商须具有较好的业务基础、承接和处理能力,熟悉各阶段、各部门之间的流程,可以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关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需符合的三条规定,本次采购符合第(一)条的规定,因此拟将佛山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单一来源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佛山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兴业二路佛山市供水总公司内办公楼第二层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区又君   工作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职称:研究员
2、专家2姓名:王咸伟   工作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职称: 副教授
3、专家3姓名:刘强     工作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   职称: 高级工程师
4、专家4姓名:刘建昌   工作单位:佛山市禅城区环境监测站     职称: 高级工程师
5、专家5姓名:刘鹏      工作单位:佛山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职称: 副总工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1) 本项目是三水区水务建设项目,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设施属于公共服务项目。本项目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并兼顾进度的要求,按政府采购法可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2)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6】150号)“高明和三水区以购买服务或区政府委托形式,委托全资国有的市环境保护投资公司(筹)特许经营”,反映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3)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6】150号),佛山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特许经营实施单位具有一定特殊性。
综上所述,建议三水区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代理建设单位项目单一来源公示,无潜在供应商提出异议后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6 月 01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08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71509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3楼
联系人:陈淑仪 联系电话:13823434213
传真:0757-81993027 邮编:528000
(三)采购人: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碧堤路9号
联系人:李颖瑜 联系电话:0757-87729290
传真:0757-87729290 邮编:528100
(四)财政部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771609

 

发布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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