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 多媒体防空防灾报知系统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50万元
四、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详见采购内容。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1、按照《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多媒体多功能新型警报报知系统建设的通知》(佛人防〔2012〕61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多媒体多功能警报通信系统建设,我办今年拟建设多媒体防空防灾报知系统一套。该系统是国家人防办委托相关科研单位成功研制开发的新型警报报知系统,是人民防空警报通信系统的组成部分。人民防空警报通信系统是一个系统工程,设备的专业性比较强,技术要求高,且需要全市统一联网。
2、根据《关于采购防空警报终端控制器的通知》(佛人防〔2004〕22号)文件要求,佛山市各区警报控制中心设备已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单向采购,各区警报控制设备(终端控制器)已确认为南京厚华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目前,市人防办及各区人防办均用南京厚华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警报控制设备及相关配套软件,并进行了联网。为保障系统的延续性,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南京厚华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100号海通大厦16楼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专家1姓名:徐恩 工作单位:佛山市环境信息中心 职称:高级工程师
2、专家2姓名:黄伟钊 工作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职称:高级工程师
3、专家3姓名:朱锦河 工作单位:佛山市信息网络中心 职称:高级工程师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按政府集中采购有关规定,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向省内专家就“多媒体防空防灾报知系统”单一来源采购征询意见。经调查论证,专家一致认为:
1、该项目建设的多媒体防空防灾报知系统设备属于特种设备,须符合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有关技术参数要求,设备的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
2、佛山市和各区防空警报系统从2004年开始建设,均采用南京厚华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警报控制设备及相关配套软件。本项目在原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功能拓展和升级,仅有原供应商可提供系统的接入。
3、根据项目的特点,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委托南京厚华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多媒体防空防灾报知系统”的供应商。
九、本公示期限
自2016年9月13日至2016年9月21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博爱东路24号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23780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2层A区
联系人:艾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发布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 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