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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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顺德区药品检验所仪器检测设备采购公开招
日期:2016.07.19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药品检验所委托,对2016年顺德区药品检验所仪器检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GDZC-16GZ064 
二、项目名称:2016年顺德区药品检验所仪器检测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53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组号
采购内容
交货期
包组一
四元超快速智能型液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微波消解仪、熔点仪、十万分之一天平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
包组二
液相色谱仪、显微镜、溶出仪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
包组三
高效液相色谱仪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

备注:
    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经政府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各包组:四元超快速智能型液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微波消解仪、熔点仪、十万分之一天平、液相色谱仪、显微镜、高效液相色谱仪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五、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19日期间(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2层A区(名雅豪庭旁电梯直上2A)】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 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8月3日9时00分—9时30分。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2层A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3日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2层A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19日止。
十二、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积极配合。
十三、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药品检验所     

         联系人:左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231130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2层A区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传真:0757-81279048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gdzczb@126.com
         采购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附件:委托协议
      招标文件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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