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对采购警械设备一批(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GDZC-15GZ121
二、项目名称:采购警械设备一批(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0.4570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
交货期 |
警械设备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
备注:
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有效的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16日期间(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3楼(名雅豪庭旁电梯直上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 有效的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核查);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23日9时00分-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3楼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3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3楼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1. 采购人: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南丰大道北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318772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3楼
保证金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传真:0757-81279048 邮政编码:528000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附件:招标文件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