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DZC-15GZ127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采购看守所AB门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包组一 | 技防系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人民币863,693.00元 |
包组二 | AB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人民币566,000.00元 |
包组三 | 物理隔离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人民币355,834.05元 |
备注:
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四、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 包组一: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资质证书(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提供已获得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资格的证明文件)或以上资质证书。
3.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20日期间(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3楼(名雅豪庭旁电梯直上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包组一: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资质证书(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提供已获得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资格的证明文件)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六、投标递交及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7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张边路9号“三水广场”三座544。
八、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7日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张边路9号“三水广场”三座544。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3日止。
十一、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0757-87734015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3楼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传真:0757-81279048 邮政编码:528000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二○一五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