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我所医院药品供应商,采购金额以实际供货为准 (项目编号:GD-201604-202004-0014)公开招标公告,因采购项目内容调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7月8日期间(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2层A区(名雅豪庭旁电梯直上2A)】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现更正为“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7月22日期间(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2层A区(名雅豪庭旁电梯直上2A)】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原招标文件“七、2016年7月13日9时00分—9时30分。”现更正为“七、2016年7月28日9时00分—9时30分。”。
(三)原招标文件“九、开标时间:2016年7月13日9时30分。”现更正为“九、开标时间:2016年7月28日9时30分。”。
(四)原招标文件“2、投标保证金应在2016年7月11日17:00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现更正为“2、投标保证金应在2016年7月25日17:00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五)原招标文件第7页“实际支付费用=合同基准价×供货下浮率”现更正为“实际支付费用=合同基准价×(1-供货下浮率)”。
(六)原招标文件第47页“中标人每月 25 日向采购人列出本月实际供货的费用清单,实际支付费用=合同基准价×供货下浮率。由采购人审定后,中标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审定后的费用。”现更正为“中标人每月 25 日向采购人列出本月实际供货的费用清单,实际支付费用=合同基准价×(1-供货下浮率)。由采购人审定后,中标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审定后的费用。”。
(七)原招标文件第58页“1.乙方每月 25 日向甲方列出本月实际供货的费用清单,实际支付费用=合同基准价×供货下浮率。由甲方审定后,乙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审定后的费用。”现更正为“1.乙方每月 25 日向甲方列出本月实际供货的费用清单,实际支付费用=合同基准价×(1-供货下浮率)。由甲方审定后,乙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审定后的费用。”。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8日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南丰大道北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318772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7号2层A区
联系人:艾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宋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7月11日